马戏之王的超低票房证明了歌舞片是中
离春节档还有10天,内地影市陷入了暴风雨前的宁静。 阿米尔汗的《神秘巨星》持续以低空领跑大盘。 此片口袋君已看过,只能给3星/70分的水准。虽然《神秘巨星》所指向的印度社会问题比《摔跤吧!爸爸》更尖锐,但整部片子的电影感和制作水准比《摔爸》要差太多,镜头不考究,大量段落越看越像印度肥皂剧。 除了最后那场机场戏外,剩余的剧情设计都有点生硬,特别受不了那女歌手主动把奖项让给神秘巨星,少先队员都没你那么有觉悟。另外,阿米尔汗的戏份也忒少了。 即使这样的水准,上映17天的《神秘巨星》目前已经拿下了5.7亿人民币,猫眼专业版预测此片的最终票房能破7亿人民币。 而在实时票房榜的第5位,上映6天的休杰克曼新作《马戏之王》排片已经低至10%,目前内地累计票房仅为万。预计最终票房在万人民币左右。 这样的成绩显然是非常尴尬的。 因为年,在全球席卷4.4亿美元的歌舞史诗片《悲惨世界》,在中国内地,以万人民币收官。 5年过去了,休杰克曼领衔的歌舞片票房仅微增了20%,连1亿元都没有突破。再次证明了歌舞片是中国观众的死穴。 或许,目前国民整体观影水准还没到观赏歌舞片的程度吧 这样的过低票房其实是非常遗憾的。 因为《马戏之王》真的很好看! 5星的话,口袋君给4.5星。 分的话,86分。 太多中国观众错过了一次在电影院享受顶级视听的观影机会。 口袋电影的粉丝们品味都很不错,纷纷留言,大赞《马戏之王》! 首先,口袋君吐槽一下此片的中文翻译名。 那位确定把TheGreatestShowman翻译成“马戏之王”的领导,你必须为这次内地票房扑街背锅。 看到"马戏"这个词儿,公众的第一反应是大象、老虎、猴子的动物表演。“马戏之王”很容易联想到"太阳马戏团"的奋斗史。给公众暗示一种:在电影院看一场马戏秀的错觉。马戏之王,从字面理解就感觉是个天天拿个鞭子,训练动物的人。 看过片的童鞋都知道,《马戏之王》的"马戏"元素真的很稀少。动物的存在感很弱。而是一场又一场娱乐商业大秀。 因此,中国香港和中国台湾,不约而同地采用了 TheGreatestShowman的直译翻法:大娱乐家。 没错,“娱乐家”才是此片的最重要精髓。 记得很早以前看《美国达人》选秀的时候,主持人问某位喜剧演员,你老是把自己弄的那么丑,你自己感觉难堪嘛? 这位喜剧演员义正严辞地回答:IdontCare.Imanentertainer.Imakepeoplelaugh.(我不介意我是娱乐家职责是让人笑) 的确,通过表演来让大家开心,是一份神圣的事业。 这个世界悲伤的事情太多,人类需要有娱乐精神的创新者 《马戏之王》全片就很好地体现了这种:“Imanentertainer”的专业精神。 早在北美票房的节目中,口袋君就指出《马戏之王》最大的问题就是: 几乎放弃了电影化的叙事,故事成为了各段歌舞大秀的接驳车,身为传记片却丢掉了人物。 去影院看完正片后,发现《马戏之王》确实有“一言不合就开唱”的问题,这也是此片与《爱乐之城》最大的差距。 但奇怪的是,口袋君还是觉得: 就算故事线略单薄,但《马戏之王》还是很好看。 现在仔细想想,此片有三点最打动我 A.无比好听的音乐和商业大秀 一部音乐歌舞电影,音乐要好听。这听上去像是一句废话。 但说是一回事儿,真正要做到真的很难。 大鹏的那部《缝纫机乐队》,之所以未能重演《煎饼侠》的破10亿的票房奇迹,其中一大重要原因就是:少了《五环之歌》这样的爆款神曲。 作曲真的是一种在人类中罕见的稀缺能力,比写作至少难倍。即使像周杰伦这样的天才,为写一首好歌,也要把自己关在房间中,在无干扰情况下,深度工作三天。 而这次《马戏之王》不仅做到了好听,还做到了无比好听。 由于曲子质量太高,导演作出了一个双刃剑般的勇敢决定:用音乐来叙事 在整张OST中,口袋君最喜欢这首《TheOtherSide》 就是休杰克曼劝说ZacEfron入伙的那个唱段。 这首歌就是由两大男主演亲自上阵演唱,超帅的觥筹交错间,完成了说服与入伙工作。 休叔会唱能跳大家都知道,ZacEfron唱的那么好那么帅,真的很惊喜!让口袋君想起了10年前,ZacEfron的成名系列:《歌舞青春》。 希望Zac能以后多接歌舞片,把脱了N次的上衣一件件穿起来。 第二喜欢的就是"瑞典夜莺"丽贝卡·弗格森演绎的《NeverEnough》 这首歌的作用非常重要。是休杰克曼请瑞典夜莺来美国后,首度开唱,丽贝卡·弗格森一开口,就震撼全场! 必须指出的一点是: 这首歌丽贝卡·弗格森是对口型的,真正演唱的是《美国好声音》选秀歌手LorenAllred。 没办法,长得好看与会唱,无法两全。 不得不赞叹: 丽贝卡·弗格森在片中的造型实在太美了。之前看《谍中谍5》时,真没发现她竟能这么美,好莱坞的包装技术太牛! 相比前面两首的震撼,被选为奥斯卡最佳原创歌曲提名的《Thisisme》,口袋君反而觉得没那么好听诶。大家可以听听看 今年奥斯卡最佳原创歌曲,基本将在这首《ThisisMe》和《寻梦环游记》的神曲《RememberMe》间幸福二选一 从好听度来说,《RememberMe》完胜。 但如果比比谁更政治正确,谁更愿意为LGBT群体发声,《ThisisMe》貌似还有一丝胜算。 B.见证一位商业奇才的诞生 最近,口袋君看了一本书叫《从0到1》,是硅谷创投教父、Paypal创人彼得·蒂尔写的。 书中有个比较敏感的观点。 中国与美国最大的差距,就是: 中国人擅长从1到10的水平式进步,而美国人擅长从0到1的垂直进步。 而从0到1无疑需要破坏性的创新。 能从无到有,最需要的品质有4点: 1)大胆尝试胜过平庸保守 2)坏计划也好过没有计划 3)竞争性市场很难赚到钱 4)营销和产品同样重要 休杰克曼饰演的P.T巴纳姆就是一位典型从0到1的商业奇才。 在19世纪混沌时期下的美国,贫困裁缝家庭出身的巴纳姆不幸失业。而他的妻子曾是一位富家女,丈母娘和丈人对他非常看不起。 穷则思变!他决定用一己之力开创之前从未有过的超级大秀。 他勇于试错,在一开始动员全家人的力量只卖出3张票的情况下,立刻抓住市场痛点,制造了一个无比吸引人的噱头: 通过各种方法,请来边缘怪人:侏儒、巨人、连体婴儿、性别模糊的胡子女,以及当时备受歧视的黑人。 他还明白营销的重要性,为每一位怪人制作卖点清晰的精美海报,张贴在剧院周围。 最重要的是,他的艺术定位超前且精准:不必迎合权威和深度,只需好看,让观众开怀即可。这便是商业的驱动力。 功夫不负有心人,FreakShow首场演出大获成功。巴纳姆经济情况大大改善。 不过,这也同时引来了众多保守人士的反对。为了让自己的超级大秀登上大雅之堂,他先后用自己的嘴皮子,请来了ZacEfron和瑞典夜莺。 花钱魄力十足,挖人嘴皮一流,而去会搞公共关系,又擅长员工激励。就算自己的剧院被火灾烧地精光,他也乐天达观,建起了马戏大帐篷,事业重新开启。 他本人的颜值高、身材好、嗓门赞,还能亲自又唱又跳。 这样集顶级企业家和娱乐明星与一身的商业奇才,即使放在当代,他也多半会是富甲一方的娱乐大亨。 C.各种反套路极致浪漫主义 不得不说,《马戏之王》其实是一部反套路的电影。你既可以说它不切实际,也能说其充满着极致的浪漫主义。 一开场,贫穷男主从小与富家小姐青梅竹马,互生情愫,在长大后好不容易成为小职员后,居然敢上门提亲。 口袋君原本以为,富家小姐的父亲会把穷小子赶出家门,断绝两人的来往,没想到棒打鸳鸯的套路没有上演。富家小姐的双亲目送着女儿和穷小子一起离开,所做的一切就是断言女儿会回来的。 而影片最大的反套路出现在休叔与瑞典夜莺之间。在经过了几场极为成功的美国歌剧秀之后,女歌唱家丽贝卡·弗格森,渐渐对男主有了恻隐之心。而男主为了赚更多的钱,与女歌唱家一起踏上了全美歌唱巡演。 影片中有个镜头,是发妻米歇尔威廉姆斯,目送自己的老公和一个绝美的女歌唱家一起坐马车离开出长差,把两个女儿扔给自己。 换做现在的任何女人,都会受不了这样的景象。没想到,发妻也没有歇斯底里,就是安安静静地把女儿养好,只是在独处的时候,想起出差路上的老公。 而身在异地的休叔虽然每次看瑞典夜莺演出时都会热泪盈眶,女歌唱家也明里暗里向他示爱。没想到,凤凰男一成功就出轨的套路,没又上演。 一个成功商人与一位绝美的歌手,远在异地巡回演出,如此暧昧的时刻,男主坚决洁身自好,什么也没发生。 即使,最终男主和女歌唱家意外的一吻,被报纸刊发,陷入绯闻风波。发妻看到后也没有愤然离家,怒斥我早就觉得你会出轨。没想到,她依旧不卑不亢,支持老公重回事业巅峰。 联想到休杰克曼在现实生活中,其实也是这样人。在片场,每天面对各种全世界最漂亮的女影星,也不为所动。 与自己外貌一般的妻子相濡以沫,即使因为妻子两次难产而不能生小孩(休叔那么好的基因居然没有后代想想都替他可惜),也依旧毫不介意。 实在让人佩服,休叔对于婚姻的忠诚与种种不顺的豁达。让他成为了好男人的真正典范。因为他深知:那个在他没有成名时愿意嫁给他的人才更值得珍惜。 在众多套路满满的电影中,《马戏之王》无疑是非常特别的诚意之作,导演淡化了影片的传记属性,用王子公主般的浪漫爱情桥段、边缘人寻找认同和庇护的温情色彩,以及堪称年度最佳的豪华舞美,展现了一个令人心驰神往的浪漫世界。 错过在电影院观看《马戏之王》的机会,真的是一种遗憾! 写了4小时 口袋君为休叔打cal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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